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找回密码
 点这里注册
查看: 109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以案释法】遏制网络谣言 清朗网络空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9-26 1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以案释法】遏制网络谣言 清朗网络空间
典型案例
近日,陈某为博取关注,增加粉丝量和流量,将随手拍摄的城管执法人员正常执法视频编辑后上传至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城管打死人”谣言信息。该谣言信息被大量转发,引发公众热议,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陈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法律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警提醒
广大网民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在网络空间中的权利和义务。要理性思考,谨慎传播。在面对网络信息时,保持理性思考,不盲目跟风,不轻易相信和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积极传播正能量,利用网络平台传播积极、健康、有益的信息,共同营造一个充满正能量的网络空间。要勇于举报谣言,一旦发现网络谣言,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为打击网络谣言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的蔓延,共同维护一个和谐、稳定、有序的网络环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这里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社区地图 | 删帖帮助 | 手机版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