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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查到的23年的招生简章
三、招生办法
实行“公民同招”政策,新生报名可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得同时兼报。
(一)民办学校
招生学校共7所,包括由市审批的烟台外国语实验学校、烟台青华中学、烟台培英学校,由区审批的烟台市双语实验学校、芝罘区星海艺术学校、烟台中大德美学校和芝罘区东方外国语实验学校。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限报1所学校,若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本学校教职工子女享受直升政策,经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崇文学校因涉及拆迁,在未落实新校舍之前暂停招生。
招生范围为:Ⅰ类:芝罘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Ⅱ类:非芝罘区户籍但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Ⅲ类:烟台市其他县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优先接收Ⅰ类;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再接收Ⅱ类。若Ⅰ类学生报名人数已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将不再审核Ⅱ类学生报名资格,并通过招生平台告知。若Ⅰ类和Ⅱ类学生均未招满,由市审批的民办学校可招收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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