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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购买保健食品防骗小秘籍,快点转给家中老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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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6 14:4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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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切实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增强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就保健食品有关知识说明如下:
一、什么是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包括27种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二、如何选购保健食品
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可以从产品的包装、标示内容、商标和采用直观查看等方法识别真假保健食品,选购适合自己的产品。  
(一)看标识。“蓝帽子”是我国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天蓝色,呈帽形。按照规定,保健食品销售包装上必须印有保健食品标识和批准文号,批准文号分上下两行,上行为批号,下行为批准部门,批准文号与保健食品标志并排或上下排列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保健食品相关信息。
  (二)看保健功能。保健食品不同于普通食品,它有特定的使用人群,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服用保健食品,只有当你的身体状况符合产品的适宜人群的类型时,选用保健食品才是对身体有益,而不能随便买来食用。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应首先查看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确认该产品宣称的保健功能符合自身身体状况,符合该产品的“适宜人群”,并仔细确认自身不属于其“不适宜人群”。同时,要仔细阅读其注意事项,严格按照食用方法和食用量食用。
  (三)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疗为目的,只能声称保健功能,一些公司故意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界限,明示或暗示有治疗作用。提醒注意:无论多好的保健食品也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
三、保健食品非法宣传五大“陷阱”
  (一)“药到病除”不可信。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治疗功效。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往往夸大其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如“根治”、“药到病除”等用语,或者以“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承诺,欺骗、诱导消费者。  
  (二)“健康讲座”为促销。
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访谈、讲座、采访、座谈会”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一些假冒专家、教授和老中医在现场进行“养生”讲座,顺便兜售保健食品。不少老年人因为盲目信任这些所谓的专家或名人的介绍,从而选购了大量的不适用或假冒保健食品。  (三)“免费活动”为洗脑。
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赠药、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夸大产品功效,甚至声称“根治百病”。有些活动还会请一些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造成“不买就没有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不知不觉中被“洗脑”,从而购买产品。   (四)“权威证明”属虚假。
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明力。还有一些广告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内容。   (五)“专家义诊”是骗局。
一些不法商家雇佣所谓的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不少老年人受免费吸引从而进行体检或咨询。体检后,“专家”、“教授”往往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需要及时购买产品治疗,不少老年人因此被诱骗购买了一堆无用且不知真假的保健食品。
四、简单的防骗技巧:
  1、没有看到实物不购买   
2、没有保健食品标志的不购买   
3、宣称有治疗疾病作用的不购买   
4、只有口头宣称或广告材料,产品外包装、说明书不标注保健功能的产品不购买   
5、外包装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的产品不购买   
6、不能提供正规销售发票的产品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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