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找回密码
 点这里注册
查看: 358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最新资讯】烟台高新区公布2处共有产权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6 15:4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26日,有媒体报道称烟台高新区公租房明年计划面向社会租赁,并确定了两处共有产权房位置。一处位于草埠旧村位置,一处位于北沙子旧村位置。
       随着本轮楼市调控的展开和升级,调控手段也不断完善,共有产权房就是其中一个。多个城市出台相关政策,北京对于共有产权房的探索更是引人关注。2017年4月,烟台政府办公室表示将从5月1日起正是实施《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此次,高新区公布2处共有产权房位置,就是对这一政策的落地。
       据了解,明年,高新区计划扩大公租房配租范围,在确保中低收入家庭及外来务工、新就业人员应保尽保的前提,为提高公租房的配租任务,计划面向社会租赁。
       共有产权房均位于高新区科技CBD的核心位置,先启动建设科技大道以南的草埠旧村位置上,预计两年后完工投用;另外一处在北沙子旧村位置,共有5万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相关人员介绍将“马上开始建3万平方米共有产权房”。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烟台市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确定向购房人出售70%的产权,剩余30%产权由出售人拥有,实行购房人和出售人按份共有整套住房的产权,二者的产权份额将在购房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书中明确。开发企业作为出售人的,剩余30%的产权由开发企业持有,政府作为出售人的,则由住房保障部门代为持有30%产权。共有2年后,购房人可一次性将剩余的30%产权买回去,拥有住房的完全产权。






     
沙发
发表于 2017-10-27 12:0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没人讨论一下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这里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社区地图 | 删帖帮助 | 手机版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