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烟台论坛! 请登录/注册 一键登录:
按首字母搜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首页 烟台业主论坛 『莱山区』 T)同德花园 烟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7508|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物业服务] 烟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5-6 09:1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近日烟台市物价局、住房和建设局根据《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定了《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征集意见中。  普通住宅小区划为五个等级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发布的《烟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烟台市普通住宅小区按物业服务质量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中一级为最低等级,五级为最高等级。
  此次物业服务收费拟按照等级征收,等级越高,服务标准越高,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也越高。一级至五级的基准价格(含电梯)从0.75元/平方米到1.85元/平方米不等,最高可上浮20%后为0.9/平方米到2.22元/平方米。电梯起始层的住户按收费标准的90%收费。
  据了解,去年烟台物价局曾就物业服务收费征集过一次民意。根据《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由原来的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两个项目,归并为物业服务费一个项目。
  烟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
  从上图可以看出,有电梯的一级小区每平方米每月0.75元,无电梯的每平方米每月0.35元,而最高五级小区有电梯的每平方米每月1.85元,无电梯的每平方米每月1.45元。
  据了解,目前我市达到五级的物业小区尚无一家,最高的为四级。我市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2004年制定的,其现行的甲级物业服务标准相当于四级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现行甲级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加上电梯运行费为1.3元。拟定的四级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为1.60元,较现行价格上涨23%。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针对改变设计用途用于经营的房屋、车库、储藏室,按相应的经营性用房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另外,玻璃幕墙清洗的频次、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协商约定,费用另行结算分摊。
  小区配套设施绿化不达标,物业费打七折
  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造成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服务费视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情况,在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内。
  此外,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或未出售的房屋,其物业服务费在不超过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幅度内,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对不少市民提到物业公司在交房时,预收一年物业费行为,此次征求意见稿有了明确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不超过半年。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面积计收;未办理房产证的,按购房合同标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收,办理后与购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有误差的,以《房屋所有权》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应多退少补。

物业收费标准.jpg (87.28 KB, 下载次数: 123)

物业收费标准.jpg

物业收费标准.jpg (87.28 KB, 下载次数: 125)

物业收费标准.jpg
沙发
发表于 2015-5-18 09:1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5-5-19 14: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谢谢楼主,不知道楼主的房子装好了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4 13: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大家看看小区的服务达到标准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这里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社区地图 | 删帖帮助 | 手机版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