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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烟台将严查“捆绑”收取物业服务费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gxichun    时间: 2015-6-23 10:50
标题: 【转】烟台将严查“捆绑”收取物业服务费行为
大众网烟台6月23日讯大众网烟台6月23日讯 记者昨日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将于近期对全市700多家物业企业进行考评,这也是3月以来我市实施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年活动的重要部分。
   本次整治活动是从群众和业主的基本诉求出发,解决物业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行业规范发展。而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企业中存在的捆绑收取物业费等方面的问题,将被作为重点进行治理。烟台市住建局物业科张经双告诉记者,本次整治将重点解决物业服务企业以代收代缴水、电、煤、气、暖等费用时机,“捆绑”收取物业服务费的行为;解决物业企业擅自利用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进行经营活动并擅自占有经营所得。解决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经营、建设、销售中的相关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
   本次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的物业企业将严格依法处罚。对不积极开展活动,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业主意见大的企业通报批评,取消相关的评优资格;情况特别严重的,将会降级、注销相关企业的资质,并清出市场。
   今年4月1日起,山东省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年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集中整治阶段从4月1日至7月15日,由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以上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然后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整治内容进行集中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8月1日至10月15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市住建局将成立专项整治验收小组,对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韩志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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