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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给没领证的弟弟付钱当首付,该不该写些首付款证明? [打印本页]

作者: 雨馨美人    时间: 2015-4-14 13:48
标题: 给没领证的弟弟付钱当首付,该不该写些首付款证明?
弟弟准备结婚,媳妇是外地的,就在外地买房,不是烟台,现在面临一个问题,就是我弟弟以前在烟台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在外地买房,不能贷款。但是一次性又不够!
  准备用她女朋友的名义买房,由我们家出首付五成,然后就由他们两个还按揭。他们两个还没有领证,现在用她女朋友的名义,房产证要等到贷款完了之后才能加上去,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让他们两口子写一个证明,就是说首付是由父母出的(我弟弟没有什么钱,首付都是我父母还有我帮着出的)。但是我弟媳妇不愿意写这个东西,她的意思就是说等贷款下来了,他们两就去领证,等到结婚证下来之后,就到开放商那里去加名字,把我弟弟的名字加上去。但是据我所知,在烟台这边,如果贷款买房要更名或者加共有人的话,等交房才可以,而且要交一定的费用,据说都得有2万多元呢。
  他们的房子要2015年交房,2016年才可能下证。这三年时间,万一婚姻状况出现问题了,那该怎么办(双方父母都不看好他们两个的结合,我倒是觉得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支持他们两个在一起)。
  现在我弟媳妇很不爽我,因为这个写证明是我给我父母说的,我的态度很明确,我支持他们买房,也给钱给他们买,但是我不支持直接就写我弟媳妇的名字,然后一点点字据这些都没有。说白了,以后两口子分手,我弟弟就等于净身出户。他们两个没有出一分钱,都是我和父母的钱。所以我心里面也有想法。
  大家觉得这个首付款的证明该不该他们写?


作者: dahai6767    时间: 2015-4-14 13:56
你这个弟媳妇也真奇葩,都写的她名字,首付还是你们付的,这太危险了啊
作者: zhangmcn    时间: 2015-4-14 15:13
家务事没法说,算的太清确实伤感情,但是什么都不写,确实担心,终究你们不是你弟弟,跟你弟媳没有血缘关系,也没什么感情,如果你弟媳是个明事理的人,应该主动点写个字据,如果他不主动的话,就不好办了,只能有一个人演黑脸了,当个坏人。要么就相信他一回
作者: tabayi    时间: 2015-4-15 08:36
现在是认贷不认房啊,不能先用这笔钱把这个房子的钱还了吗?然后再贷款买另外一套房子,这样更保险
作者: 61118    时间: 2015-4-15 10:23
啥意思?为啥你弟弟要在外地买房啊?不会烟台吗
作者: xusjcdd    时间: 2015-4-15 10:36
用这笔钱把烟台这套房子的贷款全还上,再少付点首付贷款买另一套,这样最保险。或者把烟台这套房子过户到你父母名下,再给你弟弟买另一套。
作者: 水晶婉    时间: 2015-4-15 10:42
必须写,现在的婚姻太不保险了,除非你父母不在乎这点钱。
作者: 冷含    时间: 2015-4-15 10:57
共同还贷的话,为什么不写女方名字呢?
作者: keviya    时间: 2015-4-15 11:00
必须写啊,别说他们还没结婚,就算结婚了也得写啊
作者: 小妖菲儿    时间: 2015-4-15 11:03
得写啊
作者: 清扬居士    时间: 2015-4-15 11:18
还是先用手头这钱把烟台这边置换或者处理最好。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即时写了首付款证明,俩人后面分了的话,由于是用女方身份签合同,这钱也只能算是借款,跟房子是没关系的。而且房子是女方的唯一住房,想通过拍卖房屋等方式是行不通的。这钱就成了女方欠你们家的单纯债务了,堪忧
作者: 国辉装饰    时间: 2015-4-1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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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ixiaqiuyan273    时间: 2015-4-15 11:50

作者: zmq1983    时间: 2015-4-15 12:05
先落实了 也好  。。。省得以后麻烦,要不就先不买,等领证了再买
作者: 我们都爱小铃铛    时间: 2015-4-15 12:29
必须写啊。说实话不被父母赞成的婚姻一般都不长久,不要怪我说这个啊
作者: waj.z    时间: 2015-4-15 13:12
xusjcdd 发表于 2015-4-15 10:36
用这笔钱把烟台这套房子的贷款全还上,再少付点首付贷款买另一套,这样最保险。或者把烟台这套房子过户到你 ...

过户也很麻烦而且也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吧
作者: 我在线下    时间: 2015-4-15 13:42
该写该写
作者: 飙车一族    时间: 2015-4-15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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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晶晶86105    时间: 2015-4-15 13:55
应该写 不写就把烟台的房子卖了呗  还是写你弟弟的名字 一个女子的意见哈哈 现在不靠谱的事太多了
作者: 忆依安    时间: 2015-4-15 15:13
这种情况必须的写写,这种人还没结婚呢  连写个证明都不愿意 ,谁知道以后什么样啊!自己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要是分手了可真说不清。等着哭就行了。
作者: 姐夫别闹    时间: 2015-4-15 17:25
先登记 再办理 “假离婚” 就是不需要民政局那里真办理 找第三方 只办理给贷款银行看即可 周围很多人这么办的
作者: 开-心    时间: 2015-4-15 20:17
必须写啊
作者: 小瓶盖的太阳花    时间: 2015-4-16 07:49
先不论是否怀疑弟媳妇的人品,单就这个事情来说,就应该写,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而且,这个首付是以他们结婚为前提的,如果没结成,这个字据就相当于借条,是给自己的一个保证,必须写!
作者: xusjcdd    时间: 2015-4-16 09:32
waj.z 发表于 2015-4-15 13:12
过户也很麻烦而且也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吧

过户不麻烦,费用也就一两万吧,总比担这么大的风险要好的多。
作者: 烟台的海浪    时间: 2015-4-16 10:54
有个问题,你表述的不对:房产证加名应该是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时就要决定是一个人名还是2个人名,因为正式合同要经过房管局备案的,备案时几个人名房产证上就是几个人名,与是否按揭贷款,房产证是否办下来没有1毛钱关系。

关于写证明的事情,我看大可不必,可以从你或者你父母或者你弟弟的银行卡里面划转到开发商(一定要保留好刷卡的凭证),就可以了(因为这是婚前)。毕竟让人家写个证明,脸上不好看吧
作者: 仙境小吃    时间: 2015-4-16 21:49
这个就不写,你的这个弟妹人品有问题。
作者: 范范在家    时间: 2015-4-17 13:24
楼主,我想说的是,你也是女生,这么做你欠考虑了,你就让他们写个证明,你不要考虑房子属于谁,你就让你弟把你的钱,如果以后有万一给你就行了呗!你参与这么多,我要是你弟妹我也对你有意见,大姑姐就是这样的。
作者: 少年游    时间: 2015-4-17 14:11
你们家是出一半的首付,还是所有的首付?
作者: zhangqi01    时间: 2015-4-17 14:55
证明也得到公证处公证才生效
作者: 风向往静    时间: 2015-4-21 13:07
必须要写,血一样的教训,我一同学就是因为这样的事,最后打官司要钱啊
作者: thissmyname    时间: 2016-4-28 18:45

情是情,账是帐

但真要做到确实不容易
作者: 情迷island    时间: 2016-4-29 12:29

作者: 好吃的不是拉面    时间: 2017-5-26 09:00
我认为你一点儿都没错,明明你掏了钱,你已经很顾念亲情了,难道连这个小要求都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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